时间:2010-04-13 来源: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警车进行询价采购,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一、招标编号:SDGXG[2009]054
二、采购项目:警车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长安之星二代警车16辆,新捷达伙伴轿车4辆。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能满足上门服务和具备品牌特约经销商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0年4月13日—4月15日17:30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发售)在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三十八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现场报名领取。
七、招标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份售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500元,招标会现场递交,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九、联系人:温先生电话:0838-5350330
十、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4月16日11:30分。
十一、报价地点: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科(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三十八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十二、投标时必须携带:
1、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作为前述“五、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
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原已参加过广汉市类似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
十三、公告时间: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