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18 来源:彩讯网
2012年6月11日,河南省濮阳市的一辆超载校车发生燃烧事件,致使4名幼儿死亡,事故原因尚未查明。在中小学校车国标正式实施不足两个月的今天,又见河南超载校车起火伤亡事故,真是令人痛心!
一个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瞬间悄然消失,这是何等残忍的事。这一事故再次扯出校车超载这个老调重谈的问题,也再次暴露出地方各部门对校车监管不力的问题。在这场车祸中,学校、交警、车主,无疑都是始作俑者。正是因为这些把安全视为儿戏的麻木不仁者,校车才会超载,校车才会起火导致更多的人员伤亡。
校车自燃,即便自燃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但至少也说明校车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新颁布的校车安全条例明确规定,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但河南濮阳幼儿园做到了吗?河南各地方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了吗?
有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4月,全国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初中共有用于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285000多辆,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有29400多辆,仅占了10%多点。而在河南,截至2011年4月底,汝州市共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431所,幼儿园398所,有在用校车421辆,其中309辆是手续不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无牌无证、逾期不参加检验的车辆,有的甚至是改装、报废车。
不仅仅是河南,全国各地有这么多不合格的校车需要进行全面“体检”,可又有多少真的全面“体检”了呢?这样的现状着实令人寝食难安忧心忡忡,要知道,不合格的校车意味着什么,往轻处说,这是一个个“危险分子”,往重处想,这分明就是一个个流动的“定时炸弹”。不合格校车,学生“笑”不起来,家长“笑”不起来,社会“笑”不起来。
校车安全无小事,关系千家万户,关系祖国“花朵”们的未来,也关系中国教育的未来。我不知道,为中国的“未来们”提供一个合格的校车到底有多难?而且能难到任由这么多不合格的校车自生自灭?
据了解,校车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被政府纳入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比如在美国,已通过了校车安全立法、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校车制造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规定校车拥有的路权高于消防车、救护车等。同时,学校作为车辆的采购方,需要在一些政策上得到政府的认可,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补助。在美国,每个孩子每年的校车补助是近600美元,这可以大大减轻学校的负担。
而我国目前缺少相关规定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即便是在新国标颁布实施之后的今天,一些学校、幼儿园在招生的时候为了争抢生源,着力宣传“有车接送”这一优势,来吸引家长。实际上,部分幼儿园却没有车辆,等招了一定的人数后,就去租用个体户的营运车辆接送孩子。而这些个体户司机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正规的营运手续,还有的车辆未办理强制保险和座位保险,这说明,许多地区在校车的购置与使用上,仍然存在监管的空白。
尽管,事故发生后交通部门可以对车主罚款,可以对学校追责,校方也可以追责车主,也可以追责其他肇事者,但这终归是亡羊补牢的做法。河南校车起火的事实提醒我们,校车安全已经到了不得不抓的时候了。而面对全国这么多不符合标准的校车,如何正确处理、车辆安检谁来负责等等这些具体的问题,政府部门也该正视了。
无论执行部门、监管部门,还是交通部门,都请多一份责任心,给幼儿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更请校方、司机多一份职业热情,多一份真正的关爱,对孩子们负责。只有孩子们的安全问题真正解决了,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条例才不至于又成了一纸空文。而校车,才能够真正成为安全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