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5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从即日起全天24小时对以下区域道路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线:疏港公路全时段通行。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线:中线公路全线。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禁行区域:民安街道办、东山街道办、东简街道办集街区域(除允许通行的路段外)。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段通行,禁止在道路上临时或长期停车。在禁行区域内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须向市安监局备案,经市安监局、公安局和交通局核准后,凭公安机关核发的通行证,按规定线路和规定时段通行。在常规通行线路正常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遇前方突发自然灾害或紧急救援等紧急情况,确需经过禁止通行区域的,必须由市安监、公安、交通、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确定通行线路,并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防护、抢救装备,经公安机关警车护送方可通行。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单位及驾驶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以上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