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1 来源:广西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西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的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07:00—08:00、11:30—14:30、16:30—21:30
二、限行路段
(一)金湖路(东盟大道与金湖路交叉路口往北至长湖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
(二)那超北路(东盟大道与那超北路交叉路口往北至长湖路与那超北路交叉路口)
(三)长湖路(长湖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往西至长湖路与支路4-1路交叉路口)
(四)天和路(天和路与民族路交叉路口往西至天和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五)沿边南路(G219)(东盟大道与沿边南路(G219)交叉路口往北至长湖路与沿边南路(G219)交叉路口
三、限行对象
(一)中型、重型载货车辆车长超过6米(含)或总质量超过4.5吨(含)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
以上车辆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在限行道路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详见附件2),在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方可按核准时间、线路通行。
四、限行时间的绕行路线
(一)东盟大道—支路4—3—天和路—新华路—长湖路—G219线
(二)东盟大道—支路4—3—支路4—1—长湖路—G219线
(三)东盟大道—民族路—天和路—支路4—1—长湖路—G219线
(四)东盟大道—新华路—长湖路—G219线
(五)东盟大道—兴业路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770-228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