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07 来源:网络
2012年8月6日,赛轮股份(601058)有限公司(以下称“赛轮股份”)与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和平”)唯一的股东孙绍刚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孙绍刚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沈阳和平100%股权全部转让给赛轮股份,赛轮股份同意受让孙绍刚先生持有的沈阳和平100%股权。
截至2012年6月30日,沈阳和平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37.47万元,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2,306.65万元。交易双方以沈阳和平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作价基础,并根据已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相关内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2,000万元。
2012年7月9日,赛轮股份与沈阳和平及孙绍刚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就股权收购及转让等内容进行了约定,该协议已经赛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收购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
2012年8月6日,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赛轮股份”)与金宇轮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宇轮胎集团”)、丁锋、延惠峰、常咸旭、刘建林等五名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宇实业”)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金宇轮胎集团等五名股东拟将其持有的金宇实业合计49%的股权转让予赛轮股份,赛轮股份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宇实业审计后的净资产为22,132.88万元,评估后的净资产为34,750万元。交易双方以金宇实业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作价基础,并根据已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相关内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7,027.5万元。
2012年7月9日,赛轮股份与金宇实业及金宇轮胎集团等五名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就股权收购及转让等内容进行了约定,该协议已经赛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