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12 来源:网络
为进一步强化校车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公安部决定驾驶校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目前巢湖市校车驾驶证已开始办理,但有犯罪记录等6种情形的,将不允许办理。
据了解,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据巢湖交警大队车管二所教导员胡萍介绍,该车管所已开始受理校车驾驶证业务,而且是免费的。驾驶人可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以及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前往办理。
车管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车管民警将在机动车驾驶证副本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