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9 来源:兰州晚报
11月28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兰州新区校车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经过多方论证后终于出台。目前,新区必须乘坐校车的有30名小学生,租用的一辆校车将于近日正式运行。
小学生需要校车接送
方案指出,兰州新区中川镇核心区学生鼓励乘坐公交车、秦川镇中小学生鼓励乘坐有营运手续的公共车或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接送。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由监护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农村小学2公里以内、初中3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其步行上学。农村中小学2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有条件的学生尽量在校寄宿,以减少交通风险。此外,高中生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据了解,兰州新区目前义务教育学生共有9800人,有30名小学生需要乘坐校车。新区已经租用了一辆校车,将于近日正式运行。
开通校车安全举报电话
方案指出,将开通校车安全举报电话,接听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反映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电话,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严格执行校车及驾驶员资格审核准入条件,加强考核及资质审批、车辆的检测检验及日常运行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校车道路行车监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使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农用车及报废车等没有公安交警部门统一核发的校车专用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在学校门口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铺设路面减速设施,设置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在校车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统一核发校车标识及编号。
禁止校车违规招揽生源
方案指出,兰州新区将加强学校用车管理,避免违反规定用校车远距离接送学生招揽生源;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学校应尽快建立健全校车接送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教师或照管人员跟车值班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定期组织校车所有人及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方案要求,兰州新区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必须紧密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协调推进校车运营工作,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