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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区域将执行国四排放标准

时间:2013-07-02 来源:中国卡车网

  目前,工信部已经通知,2013年7月1日起,停止国三车新公告申报。同时,环保部也表态,7月1日按期实施国四,并撤销国三环保公告。
 

  但是,各个地区国四排放具体的实施标准还不明确。据网上最新发布,地方政府已经宣布7月1日按期实施国四(包括注册,转入)的有北京、上海、杭州、南京、蚌埠、泉州、广州、深圳、湛江、清远、河源、海南、成都、雅安、西安、兰州、庆阳、乌鲁木齐总共18个区域。最新消息表明武汉地区国四排放标准将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执行。

阅读量: 作者: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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