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06 来源:新文化网
2013年8月5日记者获悉,近期,吉林省交警部门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组织对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业整顿。
交警部门对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集中进行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配合监督企业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运输资质等证明文件不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超过法定期限、驾驶人记满12分等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件。
省际交警部门要与相邻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掌握进入我省境内的外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相关信息档案。各地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也要规范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详细掌握车辆及驾驶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