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7 来源:东方网
最新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学生校服、校车规范管理,有法可依;学前孩子的父母不能留孩子独处,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新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19处进行了修改。校车成为其中重要一点。
修改要点:校车
对于校车,条例从学校使用校车应当取得许可、校车及驾驶人标准、随车照管人员配备及管理等方面对校车安全作了规范。学校使用校车,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由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运载学生时,学校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