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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校车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时间:2015-03-03 来源:株洲日报

  3月1日是株洲市中小学校开学的日子,孩子们的校车安全吗?2月28日,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布消息,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已正式出台,为孩子们出行再筑一道安全防线。
 

  株洲市现有专用校车和改装后的合格校车约900辆。“目前我市注册登记的维修企业(厂)有249家,其中一、二类资质的仅143家。”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维修科副科长朱振华说,部分无证修理厂受利益驱使,更换零部件时以次充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他建议,校车应到有一、二类资质的维修企业(厂)修理。
 

  “今后,校车维修需签订《株洲市校车维修质量责任书》。如果在‘保质期’内因机械问题造成事故,校车单位可以追究承修方的责任。”朱振华解释,参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为自车辆出厂交付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内。
 

  “该制度突出可操作性,责任明确,将对进一步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起到重要作用。”朱振华说。


阅读量: 作者: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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