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7 来源:东莞阳光网
从3月16日起,《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正式实施,校车安全驾驶被纳入监管重点。
全市统一实施校车安全监控
《条例》明确,校车应按规定配备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进行实时监管。目前东城已对辖区内307台校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和摄像头监控车辆安全行驶情况。
东城教办学校安全相关负责人苏穗强:“目前来说教育局有整套的监控系统,只要我们的车辆一有违规现象,教育局那个视频监控系统就会报警,指示出哪一个镇街、哪一条车,甚至号码,在哪个地方违规,它都有显示。”
交警将严查校车超载
在日常监管中,一旦发现校车超载的,交警部门将按《条例》规定对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处500元罚款;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交警姚雅芬:“开展一个校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校车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路线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