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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校车服务公司投入运营

时间:2015-07-20 来源:临沂市教育局

  7月14日,兰陵县安心俊骋校车服务公司举行了首批校车标牌发放仪式,62辆手续齐全的标准校车获得县交警大队配发的校车标牌,这标志着该县校车服务公司正式投入运营,校车安全管理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经交警、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审核,县政府于今年3月份批准成立了兰陵县安心俊骋校车服务公司。目前,校车公司已先期投入校车74辆,确定运行线路134条,途经站点625个,服务民办学校、幼儿园101所,服务学生达5360余人。同时,校车公司将71所民办学校(幼儿园)现有177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车统一实行公司管理,有效提高了校车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该县建立了校车实时监控平台,在128辆校车上安装了限速软件、监控探头、GPS定位系统、自动拍照系统,实时监控校车动态运营情况,对超员、超速、不按规定驾驶等行为实施同步监控,并及时纠正。校车公司计划,服务对象将逐步扩大到全县所有有乘车需求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校生和在园幼儿。
 

  据介绍,黄色的校车顶部有警示灯,侧面有停字牌,车身粘贴有反光条并喷涂有警示标语。校车司机均为取得校车专用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每辆车上还配备有专职照管员,全程为学生服务,保证安全。校车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如果乘坐校车,公司将会与家长签订一对一的服务合同,大家可按校车既定路线和每个站点的到达时间进行选择。
 

  该县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今后,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未获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违法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同时,提醒公民遇到前方有校车时,一定注意避让或要耐心等待,谨慎通行;广大学生家长和中小学生要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非法客运车、无牌无证及超载超员车辆,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阅读量: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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