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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零部件行业地方政策盘点

时间:2016-01-07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江苏强制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申请核发《道路运输证》及资格审验时需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及各级政府监管平台。
 

  凡未按规定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或者已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但未能在江苏省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在参加2015年年度审验时,《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一律不予通过并不予换发IC卡。
 

  北京拟要求新出租车配置智能终端等运营设备

  2015年2月4日,北京地方标准《出租汽车技术要求》通过市质监局官网对外征集意见,拟要求新出租车上配置智能终端,实现电子支付、驾驶员电子证件识别和身份认证等功能。
 

  此标准一旦正式发布,将替代2004年《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
 

  四川将规范轮胎翻新行业发展

  2015年3月15日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公告》,四川省眉山市交通翻胎厂通过轮胎翻新行业准入。
 

  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了解到,该省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为有关企业提供服务,规范轮胎翻新行业、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逐步淘汰不符合准入的企业。
 

  山东明确轮胎等工业转型路径

  2015年4月23日悉,《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正式发布。
 

  《计划》明确山东省工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和重点领域,培植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4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轮胎、地方炼化行业、化肥和焦化等18个传统优势行业,化解淘汰轻工、纺织、化工等6大领域低效落后产能。
 

  天津机动车实施国Ⅴ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天津市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通常所说的“国Ⅴ”标准。
 

  南宁汽车维修标准执行新国标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新国标于2015年8月起在广西南宁开始实施,所有新申请办理汽车维修经营的企业,一律按照新版开业条件标准进行企业许可。
 

  已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维修企业,准予继续经营,但也要在2017年1月1日前整改达标。
 

  和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对维修设备、维修从业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条件、配备设备条件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优化了维修企业(业户)的经营门类。

阅读量: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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