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6 来源: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2日,天津港禁运公路煤的文件通知正式“面世”。5月1日起公路煤告别天津港!将由此前环保部规定的7月底提前到4月底!
4月12日,多个独立消息源透露,天津港禁止汽运煤集港的时间将由此前环保部规定的7月底提前到4月底。接近天津港的人士透露,4月11日下午,天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到天津港视察。当天晚上,天津市环保局连夜开会,决定将天津港禁止汽运煤的时间提前到4月底。天津港集团公司也在4月12日上午召开会议商讨如何确保这一政策提前执行。
2月份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天津港将严格控制公路煤炭运输。其中,意见稿第五条第12项中明确提出:7月底之前,天津港不再转运煤炭,转由张唐铁路经唐山港转运。只不过现在将时间提前3个月而已。该《方案》提出:天津港7月底前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煤炭。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港口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