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24 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2017年7月17日,东方精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北京市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7年度动力电池战略采购合同,福田汽车承诺在2017年内向普莱德下发5500辆商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采购订单,总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采购合同,福田汽车在2017年度给普莱德下发5500辆商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采购订单,其中:客车用动力电池系统3000辆,物流车及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2500辆,合计总金额人民币9.5亿元。
东方精工称,本次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9.5亿元,占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的61.97%。采购合同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