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0 来源: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现对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消防装备采购(消防车)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要素及分值一览表
(第三、六、七、八、九、十一标段)”中:“根据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维护方式评分,优于招标文件得3分,满足但不优于招标文件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维护方式评分,优于招标文件得8分,满足但不优于招标文件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要素及分值一览表85分(第一、二、四、五、十标段)”中:“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相应的验收文件),以其原件及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为计分依据,出具一个得2分,满分12分。”更正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相应的验收文件),以其原件及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为计分依据,出具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编号:XCZX2017-0566【市财采计〔2017〕15413、15414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8日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