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2 来源:政府采购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Y-2018-0329
二、招标内容:
6吨水罐消防车1台、8吨水罐消防车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采购预算:1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8年4月2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以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4月25日8:30至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4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4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十、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
地 址:大连市旅顺口区迎春街871号
联 系 人:呼日乐
联系电话:13842850428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雪慧
电 话:0411-82209563
传 真:0411-82209563 电子邮箱:zhongyuan_dl@126.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411905575610108
十二、保证金收取
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314262757744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62685826-8123
地址: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