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2 来源:政府采购网
山西三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SCZB-2018-004
招标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共2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投标人对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第二包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四、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无此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无此项)、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凭证(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纳税凭证)、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每天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3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8:3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309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00
2.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309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地址:太原市前北屯路20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383465261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309室
项目联系人:李晓丹
联系方式:0351-8334909
电子邮箱:3319272253@qq.com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5月3日至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