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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挂车产品质量检查试验规程

时间:2010-01-07 来源:第一专用车网

  本标准是对GB/T13872-1992《货运挂车定型试验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13872 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内容:

  a)检查车辆识别代号、汽车标记、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号牌板(架)、制动系统的结构和件能等强制性检验内容;

  b)动力性能试验内容;

  c)生产一致性检查内容。

  2.本标准涉及的货运挂车性能试验方法均按照JT/T426-2000《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进行。

  3.取消内容:

  a)悬挂系统的固有频率和阻尼比测定内容;

  b)基本性能复试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3872 199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车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4/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顺德广连鸿交通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利、聂玉明、吴志强、霍景新。

  本标准于1992年11月首次发布。

  引言

  GB/T 13872-1992已经实施近十年,对我国货运挂车的定型检查试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使得试验进一步规范,为保证对我国货运挂车行业进行科学有据的管理,在行业管理、产品质量检查、处理因货运挂车产品质量产生的纠纷等方面需要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应在本标准中进行规定。因此在修订GB/T13872-1992时增加了生产一致性检查内容,以适应我国货运挂车行业发展的需要。

  货运挂车产品质量检查试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货运挂车产品质量检查的试验规程,它包含了:货运挂车定型试验的实施条件、试验程序、试验内容及方法,试验报告的编写内容,货运挂车产品质量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抽样规则、判定原则、试验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货运挂车的定型试验和产品质量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

  GB I2676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5741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T 1673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

  GB/T 16736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

  JT/T 426-2000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484汽车油漆涂层

  3.定型试验

  货运挂车新产品在投人生产以前应经过严格的、科学的定型试验,全面考核其结构、性能及使用可靠性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1实施条件

  3.1.1生产厂应提供符合设计图样和产品标准要求的试验车2辆。

  3.1.2定型试验前,生产厂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a)设计任务书;

  b)设计图样;

  c)产品标准;

  d)定型试验样车(以下简称试验车)的装配、调整记录;

  e)产品使用说明书。[page]

  3.2试验程序

  3.2.1生产厂具备3.1的实施条件后,由检验机构组织实施。

  3.2.2检验机构按本规程制定试验大纲,并按试验大纲组织试验。对于在定型试验前己做过的某些试验项目,经检验机构审查,确认有效后,可免试。

  3.2.3试验结束后,由检验机构编写定型试验报告交生产厂。

  3.3试验准备

  3.3.1定型试验前,对试验车按JT/T 426-2000中4.1、4.3、4.6.1和4.6.2规定进行验收。

  3.3.2对试验车进行行驶技术状况检查试验,试验方法按JT/T 426-2000中4.2和4.6.3规定进行。

  3.4试验内容及方法

  3.4.1强制性检验

  3.4.1.1检查车辆识别代号是否符合GB/T16735和GB/T 16736的规定。

  3.4.1.2检查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是否符合GB 4785和GB 7258的规定。

  3.4.1.3检查汽车标记是否符合GB 7258的规定。

  3.4.1.4检查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GB 11567的规定。

  3.4.1.5检查号牌板(架)是否符合GB 15741的规定。

  3.4.1.6检查制动系统的结构和性能是否符合GB 12676的规定。

  3.4.2外观质量检查

  3.4.2.1检查各总成润滑状态,各处油嘴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加注润滑脂。

  3.4.2.2检查铆钉有无松动、偏斜、残缺和裂纹。

  3.4.2.3检查焊缝是否平整均匀;有无裂纹、焊穿、脱焊、漏焊。

  3.4.2.4检查外部紧固件的紧固程度,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3.4.2.5检查车身表面涂层质量,按QC/T 484有关规定执行。

  3.4.3主要性能试验

  3.4.3.1主要尺寸参数测量,按JT/T 426-2000中5.1规定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GB 1589、产品标准及技术文件的规定。

  3.4.3.2质量参数测量,按JT/T 426-2000中5.2规定进行。

  3.4.3.3最小转弯直径试验,按JT/T 426-2000中5.3规定进行。

  3.4.3.4直线行驶稳定性试验,按JT/T 426-2000中5.4规定进行

  3.4.3.5制动力平衡例咱旨试验,按JT/T 426-2000中5.5规定进行

  3.4.3.6制动滞历时间试验,按JT/T 426-2000中5.6规定进行。

  3.4.3.7制动传动系统密封性能试验,按JT/T 426-2000中5.7规定进行。

  3.4.3.8动力性能试验,按JT/T 426-2000中5.8规定进行。

  3.4.3.9可靠性试验,按JT/T 426-2000中5.9规定进行。[page]

  3.5定型试验损告

  3.5.1在试验过程中,应及时按要求整理试验数据,并作出分析;试验结束后,提出定型试验报告。

  3.5.2定型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a)前言;

  b)目次;

  c)试验车型号、生产口期、生产厂家;

  d)试验车外形、路面情况等照片;

  e)试验仪器及设备;

  f)试验条件;

  g)试验内容;

  h)结论与建议;

  i)试验单位、试验人员、试验日期。

  4.生产一致性检查

  对持续生产的货运挂车应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

  4.1抽样规则

  检验机构从生产厂生产的合格品中随机抽样。

  挂车年产量不足100辆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3辆,检查1辆;年产量超过1OO辆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6辆,检查2辆。

  4.2判定原则

  4.2.1强制性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4.2.2同一车辆不合格项超过三项,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4.2.3检验项目单项结果为不合格,应加倍检查其他车辆的该项目,

  4.2.4检验项目单项重复出现不合格,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4.3试验准备

  按3.3进行。

  4.4试验内容及方法

  4.4.1强制性检验,按3.4.1进行。

  4.4.2外观质量检查,按3.4.2进行。

  4.4.3主要性能试验:

  a)主要尺寸参数测量,按3.4.3.1进行;

  b)质量参数测量,按3.4.3.2进行;

  c)制动滞后时间试验,按3.4.3.6进行;

  d)制动传动系统密封性能试验,按3.4.3.7进行。

  5.试验结果

  4.5.1检验机构根据试验结果对照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产品进行质量分析,编制试验报告。如发现质量问题,则向受检部门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建议。

  4.5.2试验报告由检验机构交生产厂,同时抄报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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