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受中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1]-015
二、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对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1760000.00
备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等,提供多项视为一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无三年违法声明;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单位须具备劳务派遣资格;
5.未被“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近三年内没有因经营违法违纪行为而被政府或服务单位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方式: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宁县殷庄大社区D区天艺广告旁边灰色排头营业房)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1-4 -1 10: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派胜大厦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派胜大厦五楼会议室)准时开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中宁县中央大道与富民路口交叉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0955-7074600
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殷庄大社区D区天艺广告旁边灰色排头营业房
联系人:杨兵
电话:182*****511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