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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集中统一采购负压救护车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保定市集中统一采购负压救护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KH-2021-033

  项目名称:保定市集中统一采购负压救护车项目

  预算金额:69750000

  最高限价(如有):A包:1200万元;B包:1150万元;C包:1050万元;D包:1200万元;E包:1200万元;F包:1175万元

  采购需求:保定市集中统一采购负压救护车279辆(每辆负压救护车配套负压隔离舱,配备除颤监护仪、电动吸痰器、多道心电图机、指脉氧监测仪),共分6个采购包。A包(48辆):莲池区(14辆)、竞秀区(7辆)、徐水区(14辆)、高新区(2辆)、满城区(11辆);B包(46辆):涿州市(15辆)、高碑店市(14辆)、白沟(1辆)、定兴(16辆);C包(42辆):安国市(13辆)、高阳(8辆)、蠡县(14辆)、博野(7辆);D包(48辆):曲阳(18辆)、涞源(17辆)、阜平(13辆);E包(48辆):易县(23辆)、涞水(15辆)、顺平(10辆);F包(47辆):唐县(20辆)、望都(8辆)、清苑区(19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至少供至货物总数量的80%,剩余货物最晚于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所投车辆生产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所投负压救护车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能在车辆使用方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或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并具有与所投车载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备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

  联系方式:0312-5977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联系方式:0312-5886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郄燕华

  电话:0312-5886562

阅读量: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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