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来源:山东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道路货车运输管理,改善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主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山东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进行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道路是指东外环以西、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北外环以南范围内(不含以上道路)的道路。
二、限制在主城区道路上通行的货车,是指总质量4.5吨(含)以上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载货汽车。
三、城市配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每天0时至6时(含)向主城区限行区域内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限行不需办理通行证;在其它时段通行,需提前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通行证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通过“交管12123”或关注“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众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办理;
(二)线下办理:到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和城北中队现场办理(地址分别是安丘市新安路1609号和潍徐北路794号)。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六、公安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周围四环道路28处位置设置了69面禁止货车通行的标志牌,用以提醒相关货车车主绕行。(具体位置见附件)
七、对于违反规定在主城区道路上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智能监控设备抓拍和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给予处罚。
八、请相关货车车主、驾驶人理解和配合,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