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0 来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浙江舟山衢山镇建成区道路实施限制货运车辆通行措施。
一、限行道路
衢山镇钟山路(观音山路至塘岙路口)、人民路、横街、小岙路、望海路、蓬莱路(东方汽配至望海路段)、三星北路、塘岙路。
二、限行车辆类型及限行时间
(一)微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轻中型新能源厢式货车,轻中型封闭式货车:24小时不限行。
(二)中型非新能源厢式货车:城市道路高峰时段(7:00—8:30 16:30—18:30)禁止通行。
(三)其他轻型和中型货车:6:00—23:00禁止通行。
(四)重型(含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低速、三轮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车运输车24小时限行。
三、试行时间
自2024年12月2日起。
四、因生产、生活所需必须进入限行道路的,车辆驾驶人可向衢山交警中队申请车辆通行证。
请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