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9 来源: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近日,安徽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大队接相关部门转办,六安市某危险品运输公司所属蓝皖**轻型栏板货车,于2023及2024年期间未按规定进行车辆二级维护,请核查后依法予以处罚。
经执法人员前往公司现场调查,安徽六安某危险品运输公司所属蓝皖**轻型栏板货车自2023年至2024年期间,未按规定周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鉴于该企业属初次违法、情节一般且未产生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依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版)》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直接关乎重大公共安全。车辆按期维护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未按规定执行,意味着车辆随时存在隐蔽的机械故障或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燃烧甚至爆炸,扰乱运输秩序,对环境污染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交通执法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是净化运输市场,筑牢危运安全防线、维护公共安全的必要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