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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单未审车先动,危货运单绝非“走形式”

时间:2025-10-15 来源:景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系统里运单还没审核通过,运输车辆怎么就已经上路了?近期,江西景德镇浮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辖区内一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通过系统数据交叉比对,发现了这一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里企业的数据,发现某运输任务的电子运单处于“待审核”状态,但同步调取的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显示,该车辆已上路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任务。目前,执法部门已依法对该企业“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告知不按规定制作运单对企业危货运输全链条监管的影响,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货运单绝非“走形式”

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要求,危险货物运输必须使用运输单证。作为传递货物危险性等重要信息的载体,运单内容应包含货物、托运方、装货方、收货方、装卸时间、运输线路、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信息,有关管理部门借助运单掌握企、车、人等关键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对照托运人的危险货物托运清单,按照“一车一趟一派”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运单,让每一趟运输都“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切实筑牢危货运输安全防线。

阅读量: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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