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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追加1.3亿元延续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时间:2025-11-04 来源: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追加资金持续实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现追加安排1.3亿元预算资金用于2025年12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其中:汽车报废更新3000万元,汽车置换更新1亿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申报原则。

原文如下:2025年10月28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追加资金持续实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追加资金持续实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有序实施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追加资金持续实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追加安排1.3亿元预算资金用于2025年12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其中:汽车报废更新3000万元,汽车置换更新1亿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申报原则。

二、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的有效申报周期自12月1日10:00开始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汽车置换更新分别自12月6日、13日、20日、27日(星期六)11:00开始至每次2500万元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

三、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相关要求分别与渝商务〔2025〕201号、渝商务〔2025〕239号文件规定保持一致。

四、根据工作实际,将渝商务〔2025〕89号文件中明确的跨年度接续政策补贴申报及补正时限调整于2025年11月1日0时至2025年11月30日24时期间重新开放,请符合跨年度接续政策补贴的对象进入我市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接续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或未补正的不给予补贴。跨年度接续政策补贴标准、相关要求与渝商务〔2025〕23号文件规定保持一致。

五、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加强市场监测和效果评估,稳妥有序推进政策实施,全力维护汽车消费市场。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阅读量: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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