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2 来源: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春运即将来临,为保障春运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有序,福建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春运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防线。
1月20日11时,高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线索摸排和借助科技布控手段,在G324木棉路段精准查获一辆牌号闽E6Y***轻型厢式货车,经查,该车车厢内载有大量的桶装柴油,驾驶员陈某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等营运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对该车依法予以暂扣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下一步当事人将面临罚款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1月15日10时,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Y201线下陈路段对闽E20***号危险品运输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运载液化气钢瓶40个(规格15KG),共充装液化气560KG,现场驾驶员郑某无法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经立案审理,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对郑某未随车携带安全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运输中处置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生命安全无侥幸,为了群众和自身安全,请广大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运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