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5 来源:江阴交通
近日,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霞客湾片区通过部门联动,连续查处两起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案件,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案例一:货车暗藏“储气罐”,无证运输被查处
2026年1月13日,交通执法人员在锡澄路巡查时,发现一辆苏B****货车形迹可疑。经查,该车在车厢底部私自加装两个储气罐,装载约1000升液氩(属2类2项危险货物)。该车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车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处以1.2万元罚款,并将车辆非法改装线索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案例二:客车违规载危货,跨省运输被拦截
2026年1月17日,接派出所移交线索,交通执法人员在G2京沪高速江阴南入口附近,查获一辆豫E****小型客车违规装载3桶共600公斤危险货物(属9类危险货物),计划运往泰州。该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被依法处以8000元罚款。
以案释法:两起案件中,涉事车辆均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运输具有爆炸、腐蚀等危险特性的货物,构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取得相关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的,可处3万至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扣押车辆、处以罚款等措施,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