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1 来源:青白江应急
近日,四川青白江区应急局联合多部门对区内某物流园区内的一处加油站点进行突袭检查,当场查获一处非法设置的撬装加油装置,内含0#车用柴油10.345吨。
案件事实
经查,涉案单位为浙江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方式明确限定为“批发无仓储票据经营”,即只允许卖单子,不允许存油品。然而,该公司却擅自在我区设罐储油,并进行现场零售,累计违法所得近17万元。
违反法规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属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近日青白江区应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带储存经营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柴油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违法行为已同步抄告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