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4 来源:平安石嘴山
近日,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线索,快速查处一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案件,涉事企业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经查,2026年7月,惠农区某企业职工侯某独自驾驶危货车辆,拉运31吨电石上路行驶。电石属于危险化学品,遇水易燃易爆,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然而,该车在运输途中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侯某一人既驾驶又兼任押运,存在极大风险隐患。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取证,查清了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