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3 来源:首都交通执法
近日,北京执法人员在京港澳高速沿线开展巡查时,连续查处两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案件。2026年10月29日11时10分,执法人员对冀A8***9号某牌轻型罐式危化运输车辆实施检查。经查,该车所属石家庄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企业、车辆具备危货运输资质,驾驶员李某斌持有有效从业资格证,当日从房山区某石油有限公司装载1.5吨柴油,运往丰台区某地。现场检查确认,车辆静电导电拖地带离地2.6厘米,未能有效接地导除静电。同日11时25分,执法人员对京KR***2号轻型厢式危化运输车辆开展检查。该车所属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某周持证上岗,当日运载丙烷由房山区良三路某地发往河北涿州某燃气有限公司。现场查实,车辆静电导电拖地带离地2厘米,同样存在静电导除装置失效问题。执法人员坚持说理式执法,向驾驶员讲清隐患危害、法律后果。两起案件涉案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手续完备,运输流程单据齐全,但两家企业均忽视静电导除这一关键安全环节,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上述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属于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总队八支队拟依法对两家涉事企业分别处以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