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4 来源: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
近期,内蒙古托克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托克托县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多起安全隐患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动态监控履职不到位问题10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动态监控人员张某某在车辆运营期间,多次未及时处理预警信息,监控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问题。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00元。

二、安全教育及车辆检查记录缺失问题同日检查发现,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未建立运输车辆“三检”台账,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
三、未按登记证限定介质承运问题10月28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车辆运行轨迹、电子运单及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核实,该公司所属危险品运输车辆蒙A80514(主)、蒙AV873(挂)在10月14日运输作业中,实际承运介质5289.72L,与登记证限定的4000L不一致,属于未按规定介质承运危险货物。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以上三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企业负责人张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大队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