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16 来源:银川晚报
2014年9月12日,银川兴庆区15辆过渡期内校车,因未取得校车标牌被责令停运。
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银川市政府也对校车安全运营出台了相关规定。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先后向辖区使用过渡期校车的学校、幼儿园下发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但个别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整改,并偷偷运营,存在安全隐患。
9月12日,交警、教育部门对兴庆区15辆仍在偷偷使用的过渡期校车做出责令停驶的决定。
自即日起,凡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达到既定标准的校车,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使用。若有违反,将追究校车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