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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隆汉高速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时间:2025-03-13 来源:四川隆汉高速

  为加强四川S66隆汉高速公路峨汉段(峨眉山枢纽至汉源县流沙河枢纽,以下简称“峨汉高速”)行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部分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四川隆汉高速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一、禁止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峨汉高速公路。

  二、如遇其他道路交通受阻等特殊情况,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行峨汉高速的,应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95号)等规定要求,分别向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和六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通行。

  三、拟通行峨汉高速的超限运输车辆须依法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超限运输许可,仅能通行峨汉高速(峨眉山互通至汉源东互通)路段,禁止经峨汉高速驶入雅西高速通行。

  四、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为配合做好雅西高速公路荥经(1972公里+400米)至彝海(2133公里+120米)路段冬季管控,每日20时至次日7时经峨汉高速(峨眉山至汉源方向)通行的8座及以上载客汽车、四轴及以上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雅西高速,须全部从汉源东收费站出站后绕行。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当日天气和路面实际状况,适时调整管控时间。

  五、通行峨汉高速的驾乘人员,应当了解山区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载货汽车驾驶人员应主动检查制动系统,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及时了解相关出行信息,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和安全提示,服从公安、交通部门的指挥和管理。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的,公安、交通部门将依法给予责任企业及行为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5年3月7日0时起执行;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阅读量: 作者: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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