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8 来源:百色交警
近日,广西平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道X758线平果经耶圩至海城路段,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黄某某存在涉酒驾驶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确认,该涉事车辆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营运车辆,核定运输介质为易燃易爆的液化石油气,且事发当日黄某某在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独自上路作业,两项违法行为叠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为突出。驾驶人黄某某称,其前一日晚在家中饮用2杯自酿米酒及2瓶啤酒,次日自认为已经酒醒便正常上岗,于8日9时30分装载40罐液化石油气后,驾车前往耶圩方向开展配送作业,因押运员临时请假,便心存侥幸独自出车运输危化品。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黄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对其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