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1 来源:安徽滁州凤阳县人民政府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24日零时起,对临淮关镇庄子路部分路段实行货车禁止通行的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车辆总质量4.5吨(含)以上的黄牌货车(重中型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禁止驶入,其它市政工程维护、邮政、环卫、消防等特种车辆及抢险救灾车辆除外;
二、禁行路段:G345与庄子路交叉路口至庄子路与惠子路交叉路口;
三、绕行线路:过境货车请沿龙兴路、G345(国道)、惠子路等道路通行;
四、通行要求:请广大驾驶人、相关车辆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道路运输实际需求,确需进入货车禁行区域的,可到交警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线路、核定载货总重量要求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