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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蓝山县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时间:2024-08-05 来源:蓝山县人民政府

  为维护县城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环境,减少废气污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蓝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蓝山县城中心城区对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及部分小型高风险、高污染、高排放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禁行时段

  每日7:00起至22:00止为禁行时段,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或选择绕行。

  二、限时禁行区域及道路

  限时禁行区域:蓝山大道(不含)以东、南平路(含)以南、古城路(含)、城东路(含)以西、城东南路、舜乡路(含)以北中心城区以及塔峰东路以南、舜水路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背街小巷。

  除限时禁行区域外,城区舜水路(舜水桥-教师村-教师进修学校段)、工业大道(南平路口至567超市段)、五里大道(南平路口至工业二路路口段)、三中路(博爱学校-消防救援大队段)、工业二路全段纳入限时禁行管理。

  三、限时禁行车辆类型

  车身长度超过6米、宽度超过2.2米、高度超过2.8米的大中型货运机动车、轮式工程机械,以及车身虽未超过6米、宽度未超过2.2米、高度未超过2.8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货车、轮式工程机械等。

  执行任务的军警运输、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应急抢险等大中型货运车辆不受限时禁行管理限制。

  四、违反限时禁行措施处罚

  凡属限时禁行范围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进入限时禁行管理区域道路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条件

  对在禁行时段因生产生活确需进入县城中心城区的货运机动车(市政、自来水、煤气、通讯、电力抢险抢修、交通故障施救;环卫、绿化、园林等专项作业;绿色食品供应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轮式工程机械等),需向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持限时禁行通行证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时间、路线通行。

  六、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方式

  个人登陆手机交管“12123”APP,企业用户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端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或者直接到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南平路245号)现场提出申请。

  七、禁行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阅读量: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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