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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查获一“黑加油车”违规加油

时间:2025-11-13 来源:昆明交警

2025年11月12日14时17分,昆明交管六大队民辅警巡逻至文兴路与新丰路交叉口时发现,一辆白色油罐车与一辆大货车并排违规停靠在非机动车道内,一名男子正手持加油枪为旁边大货车的进行加油作业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昆明查获一“黑加油车”违规加油

民警立即上前责令双方立即停止操作,该油罐车属于典型的“黑加油车”加油操作极不规范。昆明查获一“黑加油车”违规加油

民警依法对涉案油罐车予以暂扣,随后通知涉案油罐车及接受加油的大货车驾驶人,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已按法定程序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阅读量: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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